广东女孩被黑人利用跨国走私毒品案
1455 2021-08-06 10:07
核心提示:
25岁广东女孩张某某被其黑人男友利用,为其携带装有女鞋的行李箱,在通过天津海关旅检通道时被检查出所携带行李箱夹层中有2公斤高纯度毒品海洛因,遂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羁押,一审判决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二审我所李春光律师、赵兴祥律师为其提供专业辩护,二审终审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十年,并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。从判决死刑到有期徒刑的巨大转变,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专业的案件分析能力与辩护能力。
案情回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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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岁广东女孩张某某被其黑人男友利用,为其携带装有女鞋的行李箱,在通过天津海关旅检通道时被检查出所携带行李箱夹层中有2公斤高纯度毒品海洛因,遂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羁押,一审判决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二审我所李春光律师、赵兴祥律师为其提供专业辩护,二审终审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十年,并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。从判决死刑到有期徒刑的巨大转变,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专业的案件分析能力与辩护能力。
案情回顾:
2011年4月22日,25岁的广州女孩张某某受一名尼日利亚籍黑人男友丹尼尔的利用,为其从广州前往马来西亚吉隆坡取一批女鞋样品,并承诺事成后付给张某某8000元的酬劳。24日晚张某某按丹尼尔的指示与尼日利亚籍人史蒂夫取得联系,并拿到丹尼尔要其携带装有女鞋的行李箱。25日张某某从吉隆坡返回至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经过海关旅检通道时,被检查出其携带的行李箱夹层中有高纯度海洛因2公斤。张某某遂以走私毒品罪被刑事拘留,失去自由。
2011年8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一审判决后,张某某表示不服,遂向天津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,并委托本所李春光、赵兴祥律师作为其二审辩护人。
2012年3月19日,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本所律师的辩护意见,撤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(2011)二中刑初字第136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张某某的量刑部分,依法改判张某某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。本所律师出色的辩护成功使此案实现从死刑到有期徒刑的巨大逆转。
媒体报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