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辩漫谈会第46期——浅谈单位犯罪认定的相关问题
926 2022-04-19 10:14
近年来,单位犯罪数量基本呈逐年递增趋势。2022年4月15日,第46期刑辩漫谈会,由新葡萄8883官网登录页面昆明办公室刑事业务中心五部杨澜律师和同仁分享了《浅谈单位犯罪认定的相关问题》。
杨澜律师从单位犯罪的历史沿革入手,介绍了我国单位犯罪从附属刑法到单行刑法,再到刑法总则的过程,主要围绕单位犯罪的成立范围、认定要件、责任主体、处罚原则等方面,对单位犯罪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分享。
在成立范围部分,杨澜律师介绍了成立单位犯罪的主体,即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团体等,并就一人公司、合伙企业、国家机关等争议主体能否成立单位犯罪进行了分析。同时,对以单位名义、为单位利益实施的未规定单位可以构成犯罪的行为,是否可以追究单位和单位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做了相关解读;在认定要件部分,杨澜律师详细介绍了“以单位名义”和“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”的犯罪认定要件,并认为对“以单位名义”需进行实质解释;在责任主体部分,主要分析了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”与“其他直接责任人员”的认定问题,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,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;在处罚原则部分,则对单位犯罪的双罚制和单罚制原则做了分析解读。
同时杨澜律师也表示,单位犯罪问题复杂,今天所分享的内容仅是冰山一角,仍需深入研究学习。分享结束后,与会人员和杨澜律师进行了交流,就单位犯罪涉及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,大家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在讨论中更加深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