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区建民宿,住改商是否合法?
1721 2021-08-06 10:07
摘要:民宿,作为一种便宜又有生活气息的旅行住宿方式,深深受到年轻人的喜爱。最早是在国外的农庄里,主人把一些房间出租给游客住...
小区建民宿,住改商是否合法?
民宿,作为一种便宜又有生活气息的旅行住宿方式,深深受到年轻人的喜爱。最早是在国外的农庄里,主人把一些房间出租给游客住,游客可以在主人家吃饭,直接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。
最近几年,条码君的朋友出国旅游也会通过app预订民宿,房价有时候还比酒店便宜,特别适合一家人出游时住宿。
但是听涛雅苑小区的民宿却引起了小区居民的困扰。住宅改为商用是否合法?民宿扰民责任应如何界定?新葡萄8883官网登录页面张与律师与评论员水木一起聊聊民宿的事。
小区不具备办旅社条件不少民宿没有手续
张大妈在听涛雅苑小区已经住了7个年头了,她说之所以买这个小区的房子,就是看中它的周边环境。头四年住得挺好,但从2015年开始,小区内突然慢慢多了很多陌生人的身影。
张大妈:“栋栋都有旅社,我那栋全都是旅社,你们可以看看。这个是我们自己购买的房子,原来很好的,现在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。”
张大妈所说的旅社,就是现在很流行的民宿,自从小区内出现了民宿,每天天不亮就能听到拉杆箱的声音,到了半夜还能听到各种吵闹声。
记者在小区里采访了多位业主,他们的感受都和张大妈一样,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犯。并且每天从早到晚太多陌生游客进进出出,也有安全隐患。
记者看到,整个听涛雅苑小区,到处挂满了花花绿绿的招牌,这些招牌都是房产中介公司的。小区里的中介公司,除了传统的售房、租房业务,还有日租房、迎接房源信息和家庭旅馆等业务。一部分游客会由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带领前往民宿。其余部分旅客则是预订后,自行找到民宿。记者找到了小区的物管工作人员,对方表示,这种情况不太好管理,他们也很无奈。
相关工作人员:“这个小区说白了也不是什么商业区,本来也不是做生意的地方。这个东西我们不好管,我们还要和业主沟通相处的。”
听涛雅苑小区的临时物业负责人说,据他们了解,小区内不少民宿是没有手续的。也不具备办旅社的条件,他们已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相关部门。
新型旅游住宿受游客热捧
记者从滇池度假区工商局了解到,听涛雅苑小区内目前存在客栈,有的店家可以提供营业执照,有的属于房产公司运作,还有一部分属于无证经营的个体户。可是,由于现行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客栈经营的场所选址,也没有界定开在小区里的客栈是否合法合规,他们也只能对存在的问题尽量排查。
记者也采访了一些游客,他们倒觉得,小区民宿这种新型的旅游住宿方式很好,关键在于监管跟上。
游客:“其实这种民宿的方式把房子利用起来,我觉得挺好的,只是说你的管理要跟上,只要客栈他登记到位了,我都觉得没问题,只是管不管的问题。
到底民宿是怎样的?记者以帮朋友订房为由,在听涛雅苑小区内随机挑选了一家民宿进行调查。这位民宿老板说,他们设置有三人间和标间,住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挑选房间。
见记者有住宿需求,这位民宿老板立即起身带记者看房。一路上,这位老板还向记者了介绍起了小区内的民宿情况。
民宿老板:“这个是独栋的,你看前面的这些独栋,都是客栈,但是没有独立卫生间的。”
几分钟后,这位老板带记者进入了一栋别墅内。记者注意到,整栋别墅分为上下两层楼,一楼设置有一个客厅和两个客房。
这位老板表示,目前昆明正处于旅游高峰期,小区内的民宿住房非常紧俏,如果需要订房得提前预定。
随后,记者与民宿老板来到了小区一栋六层居民楼内。暗访中,记者不时遇到背着包或是拖着拉杆箱的人群,他们对话中,记者听出这是小区里一些客栈店家与前来看房入住的房客。记者发现,相比开在别墅的客栈来说,这些在单元楼内的客栈很隐蔽,不仅楼前没有任何标识或客栈招牌,就连客人入住也由他们亲自接送。
记者了解到,很大一部分游客都是通过各种订房APP来预定民宿的。记者在小猪APP上输入关键词“昆明”进行搜索,就找到3000多个民宿房源,点进去没有任何关于民宿营业执照的信息,也没有房东本人的信息。记者又尝试在小猪APP上注册成为房主,发现只需要填写一些基本信息就可以注册成功。而另一个订房APP,身份验证环节还可以自由选择,房主可以使用护照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来进行认证。
要怎样才能协调民宿带来的问题呢?我们今天请到了新葡萄8883官网登录页面律师张与和评论员水木一起来聊聊民宿的事。
主持人:国内的民宿跟客栈、公寓式酒店有什么区别呢?为什么突然就很受欢迎,住宿体验特别好吗?
张与律师:它的价位比同区位的酒店要便宜。在一些CBD或者市中心都能找到民宿的影子,体验还是比较好的。民宿和客栈这两个概念比较相近,但是根据去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》明确规定了民宿是利用闲置资源、民宿主人参与接待、让游客体验当地风土人情的一种住宿方式。民宿收益属于房主的辅助性收益,而客栈收入是主要经济来源,公寓式酒店则属于商业房产。
主持人:刚刚的新闻里,游客说,这是闲置资源利用,是件好事,你觉得是这样的吗?
评论员水木:我认为资源利用应当依法合规,既然经营民宿就应该接受相应的管理,我所了解到的民宿都没有证照。
主持人:小区里的民宿,有人觉得好,有人觉得不好,不管好不好,关键得合法。小区业主觉得他们权益被侵犯了,从法律上怎么界定呢?有没有相关法律支持他们?
张与律师:《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》规定民宿经营要取得当地地方政府部门的许可,除此之外,我国物权法的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,住改商必须要经过厉害关系人的同意。简单来说,就是必须经过相关业主的同意。
主持人:刚刚的新闻里,工商局说有的店家可以提供营业执照,而现行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开在小区里的客栈是否合法,这就让人迷惑了,住宅改成商用的民宿,这是合法合规的吗?
张与律师:昆明市的《城市房地产交易条例》规定不允许更改房屋性质。营业执照是工商部门对于进行经营的一种许可,但并不是资质审查,比如你填的地址可能不是实际经营地址。
主持人:很多开在小区里的民宿,已经引起了很大的矛盾,有一部分说白了就是黑旅馆,但是物管和工商部门显得都很无奈、也很无力,你觉得为什么会这样呢?
评论员水木:我也曾经投诉过民宿。民宿的经营行为更加隐蔽,没有实际入住的合同,因此管理起来更加困难。
主持人:其实开在小区里的民宿和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,在国内很多城市也存在,在四川成都的一个小区内,有几家住户开办了小区民宿,其他住户生活受到严重影响。矛盾甚至酿成了冲突。最后300多户居民联合起来,请了律师,把物业、业主、以及民宿公司聚集在了一起做了一次协商,其中一位业主挨家挨户地和那些把房屋租出去做民宿的业主谈判,最终让这些业主和民宿公司解约,小区的住户也维护了自己的利益。这是个成功的案例,您如何评价这个解决方案的?
张与律师:这并不能评价为一个特例。因为这是调解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官司,而且近年来类似事件频发,并不能算一个特例。
评论员水木:这不是一个司法解决办法,而是基于稳定而采取的解决办法。只能说业主也只能采取这样的维权办法,通过业委会进行维权。
主持人:看了记者用app订民宿或者注册成为房主的过程,我觉得有点像网约车平台,还有的商家是用微商的方式在推广、租房,会不会有什么风险?特别是对于游客,有安全隐患吗?
张与律师:我发现通过APP来订民宿,但没法核实信息,此外,入住也不需要登记,对于双方来说都存在安全隐患。
评论员水木:一是订金无法退,二是卫生条件无法保障,三是入住期间发生问题难以协调,四是退房没有发票、没有维权渠道。
主持人:把预定的环节管控起来难不难?
评论员水木:预定环节如果要完全管控的话还是挺难的。现行的酒店规范在于有强制规定,而民宿是没有的。
主持人:还有哪些环节,游客有可能面临风险?
张与律师:如果在我们不了解民宿真实信息的情况下,游客要进行维权是很难的。
主持人:细抠这些环节,游客似乎面临很多风险,可是现状是小区里的民宿相当受欢迎,就像老板说的,旅游高峰期要提前一个月预订。有需求,所以小区里的民宿也是野蛮生长。为什么会这样,游客就没有安全意识吗?
评论员水木:原因在于,一是价格相对较低。二是住宿主体以年轻人为主,安全意识相对较低。
主持人:其实民宿在国外是非常受欢迎的,目前做的最大最火的一个民宿预定APP,叫做爱彼迎,前几年也正式进入了中国市场。目前国内的很多民宿预订APP,也是仿照爱彼迎的模式来做的。比较下来,国外民宿好像更成功,更成熟,很少听说引发矛盾冲突。那么是不是这个“舶来品”的在咱们咱们这有点水土不服?还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?
张与律师:民宿主人真正参与到接待当中的小型的住宿旅馆。但我们可能有点误解,我们需要更多的民宿还是非旅馆?
主持人:有人说,民宿本质是共享经济,代表了未来的发展趋势,你怎么看?
评论员水木:民宿是共享经济。把闲置房屋用于共享这是没问题的,但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相关管理滞后。
主持人:我们查了一下,现在我国已经有些地方已经出台了地方性的民宿管理暂行办法,比如厦门思明区明确划定可申报民宿的区域范围,区域范围内的住宅小区,含商品房,安置房,已纳入土地房屋征收范围的房屋不得用于开办民宿。此外民宿经营规模,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能超过14间,建筑层数不可超过4层,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。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公司,可在指定网站下载核验表,交由相关部门审核。
如何评价厦门思明区的这个暂行管理办法?能规范民宿吗?对于民宿的发展和监管有些什么建议?
评论员水木:我觉得首先法定的职能部门要进行监管,第一责任部门就是公安部门。公安部门应该和社区、物业进行合法规劝,由房主负起相关责任,并从立法的层面明确哪些住宅可以经营民宿。
张与律师:如果民宿没有规范的情况下,作为一种民间业态存在,民宿主人应当为游客购买服务性的保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