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辩漫谈会第77期 | 虚开发票罪的性质和界限
709 2023-03-28 11:38
/// LING YUN XING BIAN ///
2023年3月23日,刑辩漫谈会第77期如期举行,由刑事五部赵淼欣律师与大家分享《虚开发票罪的性质和界限》。
/// LING YUN XING BIAN ///
2011年,刑法修正案八新增【虚开发票罪】,列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,置于第二百零五条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】之后。自面世以来,伴随着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】适用的争议,【虚开发票罪】与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】的关系、适用范围也处在争议之中。
从刑法规定来看,这两罪均为行为犯。但是,近年来最高法等颁布的指导性案例以及政策性规定,对不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、未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虚开增值税行为,不认定为是犯罪,导致第205条从条文上的行为犯变成了实质的目的兼结果犯。这一判罚,有利于出罪,但还需探寻文意逻辑与法律适用之间的合理性、正当性。
赵淼欣律师从体系解释、目的解释等方面出发,论证【虚开发票罪】与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】应理解为是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、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,进而对【虚开发票罪】的处罚范围进行了限定。
/// LING YUN XING BIAN ///
由于本罪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、司法解释,赵淼欣律师提出的观点也引发了大家激烈的讨论,譬如有律师即认为两罪名应当是并列、有交集的关系;有律师认为虚开发票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、目的犯尚需明确等;更有行政法方向的专业律师对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是否会引发、如何引发国家税收的流失做了深入的阐述,对行政法中如何认定、处罚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作出分析,使得在座律师对虚开发票行为的刑罚当罚性、社会危害性有了更深的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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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稿 | 赵淼欣
编辑 | 赵鹏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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